一、专业介绍
2005年成立的西北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是西部地区首家知识产权学院,与西北大学法学院合署办公。知识产权学院现已成立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知识产权案例研究中心、知识产权信息检索与分析实验室和地理标志发展研究中心。2010年10月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设立国家知识产权培训(陕西)基地;此基地是全国26家国家级培训基地之一,也是西部地区首家知识产权培训基地。
法学(知识产权方向)专业旨在培养具有社会责任、职业伦理、专业知识和执业技能的复合型知识产权人才。通过系统讲授知识产权相关法学基本理论和一定的理工、管理和经济等方面的知识,使学生成为既懂得科技基础知识又通晓法律和知识产权事务的复合型人才。本专业已开设的主要课程有法理学、宪法学、中国法律史、民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法律职业伦理、经济法、商法、知识产权法概论、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和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等。
在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和建设知识产权强国的大背景下,本专业就业前景良好,就业率在90%以上,就业单位集中于行政机关、律师事务所、专利事务所和商标事务所。每年约有40%学生选择在西北大学法学院或者国内外其他著名大学继续深造。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旨在培养具有一定理工科背景、具备丰富人文素养、掌握知识产权法学原理以及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的基本知识并拥有知识产权法律实务技能的复合型人才。
三、培养规格
本专业以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指导,遵循法学教育规律,根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对法治人才的需求和学生个性化发展的需求,秉承“厚基础、宽口径、重实践、强能力”的培养思想,实现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体培养规格如下:
1.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校规校纪,崇尚和尊重劳动;
3.具有探索真理、开拓实践的创造精神和顽强拼搏、永不气馁的奋斗精神;
4.具备健康的心理和体魄;
5.掌握法学和知识产权的基本理论,了解理工、管理和经济等方面的知识;
6.熟悉我国法律制度和政策;
7.了解知识产权前沿,掌握资料查阅和文献检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能力;
8.具有分析和解决法律问题的法律实务技能;
9.熟练运用一门外语,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
10.修满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
四、课程模块设置与学分学时分配
法学(知识产权)方向的课程模块由通识通修课程、学科专业课程、开放选修课程和实践教学课程等四大模块,总计须修满150学分。
法学
(知识产权方向) 专业教学计划学时学分结构表
课程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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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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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分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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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分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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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识通修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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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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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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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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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专业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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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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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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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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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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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选修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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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4
|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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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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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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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教学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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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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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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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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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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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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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52
|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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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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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需要达到的最低学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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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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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 (知识产权方向) 专业各教学环节时间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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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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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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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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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年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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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论文或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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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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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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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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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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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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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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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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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
2
|
|
|
20
|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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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学期
|
18
|
|
2
|
|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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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学期
|
15
|
3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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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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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学期
|
18
|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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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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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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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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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学期
|
18
|
|
2
|
|
|
20
|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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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学期
|
18
|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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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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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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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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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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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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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实践包含实验、实习、社会实践等;2.带星号的课程穿插在理论课教学环节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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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修业年限、学分要求与授予学位
学制为3-6年,知识产权方向总学分为150学分,符合规定后可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六、指导性教学计划(略)
七、实践教学基本要求
(一)专业见习
专业见习时间在第四学期末,共六周(三个学期周和二至三个暑假周)。完成见习须有见习单位的评定并提交不少于两千字的见习报告,可获得3学分。我院统一安排见习单位,并为学生购买见习期间的保险。专业见习的考核方式包括临时抽查、听取见习单位及单位指导老师意见和师生座谈等方式。见习成绩根据临时抽查情况、见习单位指导老师意见、见习单位出具的见习鉴定意见和学生撰写的见习报告综合评定。
(二)毕业实习
毕业实习时间在第八学期,共五周。完成实习须有实习单位的评定并提交不少于两千字的实习报告,可获得3学分。实习单位可由我院安排,也可由学生自行联络。自行联络实习单位的学生需要提交实习单位接收证明和学生家长的同意书。我院为所有实习学生购买实习期间的保险。毕业实习的考核方式包括临时抽查、听取实习单位及单位指导老师意见和师生座谈等方式。实习成绩根据临时抽查情况、实习单位指导老师意见、实习单位出具的实习鉴定意见和学生撰写的实习报告综合评定。
(三)模拟法庭训练
模拟法庭训练成绩由任课教师根据学生参与课堂教学和模拟法庭训练的次数、表现,综合平时成绩和考核成绩评定。
(四)创新创业教育实践
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包括各级创新创业项目(大创项目)、各类学科专业竞赛项目(互联网+、挑战杯、创青春及学科竞赛推动计划所涉及竞赛项目、各级各类大学生模拟法庭辩论赛)、社会实践项目(暑期“三下乡”、暑期社会调查、国情调研等)和法律诊所,须修满4学分。学分具体认定标准如下:
(1)大创项目、各类学科专业竞赛项目的学分认定根据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2)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暑期“三下乡”活动,每次可获得2学分;参加暑期社会调查并提交调查报告(不少于六千字),每次可获得1学分;1-8学期贯通进行;
(3)参与我院教师调研活动,每次可获得1学分,须附相关证明;学生自行调研,每次可获得1学分,须附相关证明;1-8学期贯通进行;
(4)参加法律诊所课程,可获得2学分。侧重实践教学的法律诊所课程实行校内授课和校外实践相结合的模式,其考核方式多样化。校内授课部分按照法律诊所实践教学系统上的历次训练记录评定成绩,平时成绩包含在最终评定的成绩中,该部分成绩占总成绩的30%;校外指导老师授课部分由校外指导老师和校内指导老师综合学生的上课情况和解决问题能力评定成绩,该部分成绩占总成绩的20%;校外实践部分根据学生参与时间、案件数量和具体解决案件的能力评定成绩,该部分成绩占总成绩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