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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王捷老师为全国知识产权保护能力提升培训班主讲“商标注册工作概况及法律制度”
发布时间:2019-09-19   浏览次数:

2019年9月19日上午,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法律处王捷老师为全国知识产权保护能力提升培训班主讲第一场专题讲座,主题是“商标注册工作概况及法律制度”。王捷老师授课内容主要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为商标注册工作概况;第二部分为中国商标法律体系;第三部分为商标注册程序及后续程序;第四部分为商标法修改。

王捷老师首先讲授商标的概念和功能,例如识别功能、质量保障功能等,通过与实际例子相结合,帮助学员门更好地理解和掌握;第二是商标的分类,在实务中主要把商标分为普通商标、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第三是商标注册的意义,目前我国采取商标注册保护主义,执法部门对于商标侵权的保护以注册商标为主。所以商标注册对于国家实行商标管理、规范市场秩序、提供有效及时的商标侵权保护,对于商标权人减少他人侵权可能性具有现实意义。

关于我国商标注册工作概况,王捷老师指出我国商标申请总量引领世界趋势,有效注册量1956.36万件,连续17年位居世界第一,平均每5.8个市场主体拥有一个有效商标。关于中国商标法律体系,王捷老师概况介绍了商标领域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及相关意见和中国加入的国际条约。关于商标注册程序即后续程序,王捷老师介绍了在商标注册的时候要注意几个主要原则,其中包括注册原则、申请在先原则、自愿注册原则和集中注册,分级管理原则。在商标注册中应当注意申请商标应有显著特征、申请注册商标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商标权人在使用的过程中有权注明自己所注册的商标。紧接着王老师讲解了商标的注册程序,分为商标申请人申请注册,形式审查、实质审查,在实质审查后,如果商标局认为商标符合注册,则进行初审公告,如果无人提出异议,则准予注册,若有人提出异议且异议成立,则不予注册,此时商标申请人可以向商评委提出复审申请,如果商标局认为商标不符合注册条件,可向商评委提出复审,若复审被驳回,可以向北京一中院或知识产权法院提出行政诉讼。讲座最后,王捷老师简要介绍了我国商标法修改,商标法自1982年颁布以来,经历了4次修改,修改时间分别为1983年、2001年、2013年和201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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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法律处王捷老师在授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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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班授课现场


摄像:冯金凤

编辑:赵明亮

审核:邱洪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