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19日下午,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审查七处何敏处长以“商标评审标准及实务”为主题为全国知识产权保护能力提升培训班的学员进行授课。
何敏处长首先介绍了商标管理机构的发展变化,在1994年1月由商标局评审处转设商标评审委员会到2018年3月的机构改革,将工商总局商标管理职责,质监总局原产地标志管理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国家知识产权局。至此,商标的管理工作经历了一系列的改革后,最终改设了商标评审部,并入了商标局。之后,何处长对原商标评审委员会机构设置、《商标法》的修订情况做了简单的介绍。在讲解商标注册管理核心业务时,何处长指出:“在商标注册管理的工作中,对于注册申请和审查、商标的撤销、无效宣告及异议是最为重要。”而在商标评审的业务中,则主要包括驳回、撤销、不予注册、无效宣告复审等复审工作。随后,何处长对商标注册的流程进行了细致的讲解,对于商标评审案件类型的处理方式进行了分类,对于商标评审规则和审理案件的方式、合议制度和和解制度进行了仔细解读。然后,何处长结合实际案例,对商标评审规则中的显著特征、并存同意书、驰名商标、抢注商标、姓名权与商标、停止使用的正当理由及其相关问题进行了细致的讲解。最后,何处长将近年来商标评审工作情况以图表的形式做出了介绍,并对未来的改革提出了新的设想与方案。
据悉,何敏处长由1997年进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历任审查员,副处长,2010年开始担任案件审理处处长,曾审理“采乐”“头包西林”“黑鸭子”等具有重要影响的商标评审案件。参与了《商标评审规则》和《商标审查和审理标准》的制订和修改,近年来一直负责商标确权案件审理工作的何敏老师为成员讲解了商标评审标准及实务。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审查七处何敏处长在为培训班授课
摄像:郭志男
编辑:曹健
审核:邱洪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