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14日上午,陕西省知识产权局和西北大学联合主办,国家知识产权培训(陕西)基地、陕西省知识产权战略研究院、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陕西省版权协会和西安知识产权法庭等9家单位共同承办的“知识产权与健康中国”2020年西北大学知识产权宣传周暨世界知识产权日系列活动之知识产权名家论坛在腾讯会议云端顺利举行。此次知识产权名家论坛主讲嘉宾是来自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的王太平教授,主题为“商标法的两种基本观念与商标法的构造”。来自西北大学法学院和知识产权学院师生以及社会各界人士共计80余人参加了此次论坛。
本次论坛由西北大学法学院邱洪华教授主持,西北大学法学院院长王思锋教授为论坛进行了致辞讲话,介绍了主讲嘉宾王太平教授的基本信息。王太平教授系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云山杰出学者”、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民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研究会常务理事,美国Cardozo法学院访问学者,在知识产权领域拥有诸多突出成果。
王太平教授在论坛当中,先是通过商标领域的典型案例或司法判例提出问题,引入讲座主题,然后讲授了商标的通信功能与商标法的通信观念,进而深入地分析了商标符号意义的多重性与商标法的符号利益分配观念,最后,从分配商标符号利益与通信的角度,探讨了商标法的基本构造。
王太平教授在论坛当中,阐述了诸如长城、奔驰、青岛等商标的使用,用以引发与会师生的思考,并且对什么是商标,商标的功能发挥进行了深入地探讨。关于商标的通信功能与商标法的通信观念,王太平教授认为商标是一种符号,商标包含两个重要构成要素,即商标标志和商标标志所蕴含的商品或服务信息。商标的功能与市场息息相关,是连接商标权人和消费者的信息桥梁,商标可以将视商品信息通过综合形式传递给消费者,发挥着重要的通信作用,相应的,商标法是维护商标通信系统的法律。论及商标的符号意义,王太平教授认为商标不仅是一种单纯的商业符号,有时还会与社会文化产生紧密联系,这些标志相同而具有不同意义的符号承载着不同的社会主体进行信息交流的需求,由此围绕着商标符号形成了复杂的利益关系,而商标法通过对商标符号利益进行分配来实现有效通信,是一种分配符号利益的法律。根据以上论述,王太平教授给出了商标法基本构造,即商标法的基本目的是通信,而通信的前提是商标符号利益的分配,全部商标法就是商标符号利益分配基础上的通信规定。
论坛的最后,王太平教授全面地总结了此次论坛的主要内容,点明本次讲座的主旨。随后西北大学法学院的张曼副教授和李奕霏副教授对王太平教授的主旨论坛进行了点评,并发表了各自的专业感想。知识产权研究生冯一同学和刘亚萌同学也就自己的兴趣与王太平教授积极交流。王太平教授的讲座不仅加深了我们对商标制度、商标使用的理解,更是对我们今后如何开展研究,给出了方法论上的启示。

(知识产权名家论坛主题与内容)

(论坛主讲嘉宾:王太平教授)

(论坛点评嘉宾:张曼副教授)

(论坛点评嘉宾:李奕霏副教授)

(发言知识产权研究生:冯一)

(发言知识产权研究生:刘亚萌)
文稿:西北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撰稿:冯一
编辑:曹健
审核:邱洪华